國務院令:貨款不得超過60天!不得強制企業接受商業匯票!
發布時間:2020-07-20 00:00:00點擊數:258
每到年底,各種拖欠貨款,拖欠工資,拖欠尾款,欠錢不還的事件就層出不窮,2019年,國家終于動真格!
一、支付貨款不得超過60天!逾期支付1.5倍利息!
9月4日,工信部發布《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明確提出:
1、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、工程、服務的,應當在30日內付款;合同另有約定的,最長不得超過60日,逾期應支付利息。未作約定的,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1.5倍支付利息。
2、不得以審計作為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條件,不得以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。
3、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濫用優勢地位,強迫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的,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。
二、全國法院都響應,建立執行110,讓老賴無處遁形!
“執行110”實行警務化管理,依托執行指揮中心建立24小時執行熱線,探索公、檢、法聯動懲戒機制,主要負責司法拘留、扣車、協助收房以及對涉嫌拒執罪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等,有利于發揮執行強制力和社會威懾力。
24小時受理執行線索舉報,指揮中心負責下達處警指令!
工作模式:
全天候輪班備勤,每班由1名執行員(+法官助理)+4名法警組成,隨時服從指揮中心調度,確保任何時段接警后15-30分鐘內作出響應。建議全國法院都響應起來,建立執行110,讓老賴無處遁形,讓老賴不敢賴,不能賴,不想賴。無論哪里,24小時待命,時刻追蹤你!讓想成為老賴的人或者已經是老賴的人及時還款。聯動公安,提供找人,讓欠債不還,還玩失蹤的老賴,現出原形,該拘留的,拘留;該刑拘的,刑拘。
“法院動真格了!要整治這些不法行為”法律的底線,不容挑戰!民事強制執行,不僅關系到保障當事人權利實現,更是提升司法權威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手段。
8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;a) 授予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鎮、文明單位、文明家庭、道德模范、慈善類獎項限制。8、不能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等9、限制投標人、招標代理機構、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招投標活動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,對人民法院的判決、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,情節嚴重的,以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,2015年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,進一步細化了該刑事責任的具體事項,并且規定在公安機關不予受理的情況下,公訴轉自訴。
關鍵詞:匯票|承兌|中國大朗紡織網|紡織品|原料化纖